要理解观光农业旅游的涵义,首先要了解两个基本关系:一是观光与旅游的关系,二是景观农业与观光农业的关系。
观光与旅游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。观光只是旅游活动的一种内容和一种方式。旅游包括观光和休闲两大基本内容或两种基本方式,是观光和休闲的统称。相比较而言,一般前者滞留时间短,农业观光主题策划,走马观花,一走而过,而未必需要配备住宿条件;后者滞留时间长,需要配备食宿等设施。因此,从逻辑学的关系看,旅游概念的内涵小于观光,而外延则大于观光;从活动的内容与方式关系看,旅游活动无论是内容或方式都比观光活动丰富。但在实际生活中,观光与休闲又往往相互渗透,因此,人们也常不加区别地相互借用。景观农业与观光农业也存在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关系。农业观光需要具有一定特色的农业景观,但由于受交通条件和市场区位的制约,并不是所有的景观农业都被作为农业旅游的载体,海南藏族自治州农业观光,而是只有用于开办旅游活动的一部分景观农业属于观光农业。
据此,我们可以把观光农业旅游定义为:以农业产业为依托,农业观光科普教育,以农业效益为主,旅游效益为辅,并相对稳定,生产与观光功能兼容,提供见识农业生产的机会和欣赏田园风光的开放性农业。
游体验和其营造的休闲化的生活方式,都为传统农业带来了巨大的革新。
国家农业公园聚集的旅游人气可以为农民创收。比如帮助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或村办企业,并通过合作社及村办企业与农业公园之间的合作,来帮助农民扩大经营范围,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,较终形成良性循环,促进更进一步的深度合作。
除了在传统的农业生产领域,国家农业公园的综合发展模式还将涉及产品粗加工、物流、配送、旅游、餐饮、休闲、管理、运营等领域,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、更广阔的工作岗位,为不同素质、不同年龄和掌握不同技能的人提供不同的就业选择。
国家农业公园包含了较为完善的农业产业链条,其所具备的资源、科技、市场等优势,都有助于产出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、机健康的农产品,促进自有优质农业品牌的诞生。